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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报道

“财新和华尔街见闻又杠起来了。”

 

财经媒体圈内小伙伴马上能反应过来,是不是见闻又抄了财新了?对,就是又抄了。而且这次问题很严重,性质很恶劣,财新很生气。让问题更加严重的是,华尔街见闻虽然私下道歉,却没拿出一点诚意来改过自新,反而公开发文振振有词:不就是抄了你几十个字吗?我是引用基本新闻事实呀,非独家原创内容啊。你们财新指名道姓的是不是过分了?

 

事情果真如此吗?作为贯穿一年多的整个事件当事人,我细细道来。

 

11月1日,财新执行主编凌老师,要编发一条关于H股政策的的重大报道。由于我分管财新的高端付费产品“数据+”资讯内容,凌主编与我商议,这条重要稿件先在“数据+”发,仅订阅用户可见;随后在财新网发“特别报道”,也就是有财新通权限的付费用户可见。目前付费用户已经占财新全站较大比例。

 

由于被现在无孔不入的爬虫抄袭侵权抄怕了,因此我建议在“数据+”首发的时候,标题不用透露实质性内容,仅提示用户这是一则重大资讯即可。稍后在财新网发表,将用一个新的标题。

 

 

如大家所见标题是《关于H股政策,今天财新有个独家大新闻》,副题也没有讲这延续12年的终于改变的重大政策是啥。那么如果是非付费用户,点进去看又是啥样的呢?如下图:

 

 

是的,还是看不到内容。页面下端有一个付费提示。实际上,“数据+”在PC端没有留入口。非订阅用户,在手机端点击我们财新app的标签页,进来只能看到一个全屏广告,看不到资讯列表。

 

安排完毕,我喜滋滋的为同事独家拿到这样一条大新闻而高兴。12年了,H股终于全流通了,这意味着原本不能在香港市场减持的内资股,可以在香港上市流通。而且这第一例还是有“三马”加持的众安在线。财新就是这样的文化,大家都较着劲要出独家报道,自己写了独家报道兴奋;同事写了,也美滋滋的……

 

然后叮的一声弹出来一个消息:【财新:时隔12年再启H股全流通试点,众安在线努力争取中】。我心里一惊,怎么回事!我们自己都没推广呢,怎么别的媒体就发了?定睛一看,正是一直在我们家后院盯着赶也赶不走的“华尔街见闻”!

 

短短十分钟之内,华尔街见闻app和网站已经有了一篇完整的“报道”:

 

 

我震惊了!我们花了那么大精力和心血,为我们的核心读者提供的付费阅读内容,就这么被华尔街见闻一下子给传到外网了。华尔街见闻推送之后,一路各种类似要么没有原创能力,要么没有节操的股票APP、财经网站在自己的产品上转推。试问,哪一家想做付费尝试的原创内容生产者,能够经得起这样的打击!

 

而且十分钟!就十分钟!虽然比过去华尔街见闻秒抄财新等原创主流财经媒体的速度,还是慢了点。但这也是神奇啊!

 

那么问题来了,我都藏这么好了,你们怎么抄到的?我们从未对三方媒体开放过付费内容的转载授权,那么有两种可能:

 

一是你们以个人名义,偷偷买了“数据+”付费阅读权限。这是显而易见的违反用户协议;一家自称是财经资讯媒体的公司,买了同行一个个人付费阅读的账号,把付费才可见的内容,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放在自己产品上,还推送。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二是你们没买阅读权限,但是实在本领神通,家里的养的爬虫无所不能,直接翻越了我们的付费墙。好,这不是偷窃,是什么?

 

 

财新很生气,当晚就此发布反侵权公告:

 

我司旗下付费订阅产品财新数据+于2017年11月1日13时25分发布关于H股政策独家新闻,华尔街见闻未经授权许可在其网站及移动客户端等多平台传播,并被多家媒体转载,造成恶劣影响。

我司网站已明示“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为已构成侵权。

同时,该新闻为财新网付费阅读内容,华尔街见闻的行为不但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利,更干扰了我司订阅业务的正常运营,损害了订阅用户的合法权益。

我司现发布本反侵权公告(第37号),对上述侵权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将上述情形计入我司反侵权档案,并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财新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部

2017年11月1日

 

 

11月2日,华尔街见闻发布了一份公告,全文大家可以点击链接查看。这份公告不但不对其侵害财新版权和商业利益的行为有任何致歉,反而把其侵权行为合理化。

 

财新一个独家报道,原本就是想给自己的付费用户看,你们不管是买了个人用户权限剽窃去,还是用技术手段偷过去推送给你们见闻的用户,这损害的是财新的商业利益,损害的是财新付费用户的利益!更进一步的说,如果原创媒体不能从自己的辛苦劳动中获益,那么原创报道的前途是什么?大家都不事生产,都用爬虫去偷吗!

 

这还不算完,请看见闻“说明"的下面这一段:

人怎么可以没底线到这个地步,睁眼说瞎话,脸不红心不跳。你就推送了74字加39字的背景?好,我再给你上一下刚才的截图。别以为你删了我找不到,互联网是有记忆的。大家再看一下这张图,到底是不是全文剽窃。

 

 

这假模假式的剽窃“报道”,多少字?我替你们数了一下,全文500多字。13点35分发出来的,比财新的原创报道就晚了10分钟,你们好意思是说不是剽窃财新的报道?大家注意截图的稿件发布时间。相当佩服这位曹编辑,抄得一手好文章啊,双击666。

 

今天(11月3日)华尔街见闻又针对上面这篇剽窃报道发了一个补充说明。我们看看他们怎么说的。

 

 

这段话,倒是很实诚的概括了华尔街见闻核心内容生产模式

 

谢谢你们,我们的付费文章不需要你们介绍;而且你们最好放过我们,别来用500多字把我们文章的主要内容都给“介绍”出去。我也提醒你们,财新和华尔街见闻从未签订版权合作协议。

 

经比对,这篇所谓报道90%剽窃自财新。整篇除了“据财新报道”几个字,以及假模假式的调整调整语句前后顺序和文章结构这种洗稿剽窃常用手法之外,有什么核心信息是你们自己原创的吗?

 

财新记者关于H股政策调整的这篇独家报道,是在内地和香港面对面采访了当事各方的。我们的记者的辛苦劳动、编辑的精心把关、中后台同事的制作加工,是什么成本?见闻用坐在办公室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编辑,Ctrl C+Ctrl V就轻松拿走财新高成本制作的原创报道,竟然还显得很无辜?

 

让我们把视角再拉大一点,时间再拉长一点……

 

事实上,华尔街见闻用这种爬虫+人工的方式,长期奉行拿来主义。用一位新闻同行的话说,“财新、21、彭博、路透,不管你们几家报道了什么,华尔街见闻都在忠实记录你么的一言一行。”

 

果不其然,马上就有小伙伴来声援。还是来自于一位高大上的外媒同学——彭博社。尊重小伙伴个人隐私,我们处理了一下彭博社小伙伴微信ID。

 

 

不过彭博社的小伙伴提供的信息量很大啊。第一,见闻一直抄彭博社;第二,彭博社多次找华尔街见闻,其一直没有彻底改正,反正变着法的抄,不让我直接抄,那某一个同样不要节操的网媒抄了,我从他那里洗一道呗。

 

其三,彭博社一直向华尔街见闻维权的事实,也揭穿了其另一个谎言。我们再看他们所谓说明公告:

 

 

既然华尔街见闻忽悠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拿它自己YY的国际惯例来说事,我们就好好掰扯掰扯财经媒体包括通讯社的国际惯例是什么。

 

彭博社就是一个付费的商业媒体。一台彭博的资讯终端多少美刀,你们应该有所了解。财新最近也在跟彭博社就版权合作进行商谈,原则就是你作为媒体买彭博社的终端只能自己看,是不能分发的。要分发,另外付费,这是彭博的对媒体授权模式。

 

如果付费媒体的东西,在境外市场也是可以把事实消息随意传播和广泛使用的,那么请问,彭博社干嘛老是找你们?为什么他们烦你们烦的不行?

 

正儿八经的财经媒体引用是什么江湖规矩?大家伙首先是要一个自尊。纽约时报的独家报道,华盛顿邮报会秒抄过去吗?人家华盛顿邮报也是百年大报,人家写同题作文,记者是要自己补充采访核实的,是要有自己的角度的,是要付出不亚于纽约时报的辛苦劳动的。这种良性环境下的引用,是对同行竞争对手的尊重;而自己求证的内容,则体现着记者编辑们起码的自尊。且报纸出版周期起码得一天,纽约时报被引用也无伤它的商业利益。

 

通讯社之间,也是相互可以随意引用的吗?我可以负责的说,路透要是像华尔街见闻这样,彭博终端蹦出来一条,见闻就抄一条,彭博早把路透给告了。不告你有王法吗?大家都是商业媒体,你都伤害到我核心利益了,我还跟你客气?

 

你说国际惯例,我再给你看看来在外媒供职的大V袁莉女士,是怎么评价你们的国际惯例的:

 

 

这太有意思了。连名字都被见闻山寨的《华尔街日报》中文网总编辑现身说法。小伙伴们以及吃瓜群众怎么看?

 

合理引用,首先是建立在媒体自身有信息来源和独立的分析判断能力基础之上。华尔街见闻长期拼凑各家新闻媒体、自媒体内容,一篇文章八九成是“引用"别人,这大概跟拼凑论文一个路数吧。拼凑论文还讲究点自己的增量呢,就算引用别人的成果,也不能直接搬别人原话吧?高度依赖这种整合剽窃的捷径,还要自己发明一套国际惯例来把这种行径合理化,华尔街见闻能走多远?

 

华尔街见闻以及同类缺乏原创报道能力的财经网站长期侵权而没有受到有效约束,无非是国内对版权保护很弱造成的。另一方面,为什么说这些网站和资讯app对原创媒体的所谓“合理引用”伤害极大?

 

原因很简单,原创媒体永远有一个对事实负责的约束,而见闻不管谁的东西分秒必争的推出去,内容多又快,说句实话确实是借此囤积了一批用户。但是这跟用户在网上听盗版音乐一样,最后毁掉的是整个内容行业,受损的仍然是用户。

 

财新重点报道的金融资本市场,信息高度重要。也是基于此,财经媒体、证券研究机构,才会投入大量资源,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付出努力。信息不对称是市场与生俱来的,一方面监管要求法定主体强制信息披露,以解决基本的公平问题。另一方面,商业媒体和证券机构,也基于自身的商业模式,去报道信息和解读信息,为市场提高效率做贡献。显然,商业机构获得合理的激励和报偿,也是市场本应有的机制。

 

最后,作为与华尔街见闻沟通一年多的财新管理层成员,我也向大家澄清一下见闻说明的所谓与财新的“合作”是怎么回事情。

 

如我之前所说,财新在全面付费之前,的确对以华尔街见闻为代表的资讯app的长期剽窃很头痛。他们不是就剽窃财新一次啊,是经年累月的惯偷。可能很多围观群众觉得财新反应是不是过了?但圈内人都知道华尔街见闻的恶劣行径。每次你找他,他都态度很好装白莲花,然而就是不改。今天抄一段,明天抄一篇,加总起来,这是多大的比例?这还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范畴吗?

 

这也已经不是双方第一次交恶。2016年春夏之交,我在内部主张与见闻高管谈一谈,阐明立场,加以约束。

 

我与他们几轮交谈,原则立场是,第一没有授权不能全文转载财新报道,且财新也不会对全文做授权;第二引用财新的版权内容应当在合理范围内,所谓合理范围应有严格限制;第三,合理引用也应当建立在付费授权基础之上。

 

随后,双方就正式合同又进行过磋商。但是商谈仅停留在部分管理层和法务层面。最终并没有达成一致,也没有签订正式合同。财新从未以合同形式认可过华尔街见闻对财新版权内容的转载、转发、复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使用。这项谈判终止已经近一年,何来双方有合作一说?

 

我再补充一句,华尔街见闻在公开的所谓说明里面忽悠大家说,双方谈的是版权相互使用。我负责任的讲,我代表财新从头至尾没谈过华尔街见闻对财新的授权,从头至尾谈的都是华尔街见闻使用财新的内容的规范问题。财新是原创媒体,有业界公认的高质量报道原创能力;我们要谈版权合作也是找彭博、路透,或者国内有相应对等能力的原创财经媒体或媒体平台,有必要跟见闻要版权授权吗?你们有什么东西真是自己的值得拿出来卖版权的?

 

在“数据+”产品刚推出还在测试阶段,见闻已经有过一次侵权,我们做了提醒。如下图,当时我们还没有全部遮盖付费阅读部分。

 

 

 

先礼后兵。如果不是华尔街见闻明知财新已经有付费策略之后,还以这种不打招呼擅自来拿的方式剽窃财新的付费报道,财新也不会采取如此强硬的态度。而且财新并不是没有把丑话讲在前面。

 

是可忍孰不可忍?就像某大国如果把军舰开进南海威胁我主权利益,中国能忍吗?你侵犯到财新的核心利益,当然不会再客气。

 

我们不接受其他解释,我们的要求只有一条:请放过我们,停止侵权!

 

 

感谢大家的宝贵时间!!!真的,你们的时间很宝贵,因为我自己深有体会。因为这档子事耽误时间,真的觉得很无奈。

 

蒋飞  财新传媒编委

11月3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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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对高端产品“数据+”感兴趣,我也做个承诺,不会辜负用户对我们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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